中州书院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10 点击数:

(一)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:

1.全面实施党组织对书院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领导,确保一切工作顺利完成;

2.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领导全体党员和党务工作人员,做好书院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,调动书院师生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执行。

4.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不断发展新党员壮大党的队伍。开展双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,带领并教育全体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密切联系群众,做群众的表率。

5.领导并支持院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,听取群众意见,关心群众生活。

6.领导各党小组开展好工作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挥各党小组的领导作用,主持召开支部委员宣传党的政策,传达党的文件,并监督贯彻执行。

7.全面支持和带领全院师生执行校党委的各项工作,审定书院人员分工及其他工作。

(二)院长工作职责:
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根据学校部署规划,主持书院全面工作。

2.负责所在书院的建设,领导制定书院发展规划和书院管理的相关规定。

3.负责建立明确的、操作性强的书院学生素质培养体系。

4.兼任书院导师委员会主任,负责书院导师队伍建设,定期主持召开导师工作会议。

(三)党政办主任工作职责:

1.负责书院党政业务调研工作,做好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工作;

2.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及校外单位的联络沟通,做好公文的收发、登记、运转与归档等工作;

3.负责书院重要文件、工作报告、计划、总结及其他重要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。统筹协调书院的信息采编和相关材料的报送,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等工作;

4.负责书院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安排,协调完成学术交流、学术论坛等会议会务工作;

5.协助做好师资队伍建设、考核,完成考勤等工作;

6.负责书院党、政印章管理和使用;

7.协助做好书院经费预算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
8.负责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

9.负责安排书院节假日及重大事件期间值班工作;

10.负责书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;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学工办主任工作职责:

1.负责学风建设工作;

2.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;

3.负责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;

4.负责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的办理、学生证注册等工作;

5.负责组织学生医保缴费和报销工作;

6.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、日常管理工作;

7.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、信息更新、材料报送等工作;

8.负责学生各种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和困难帮扶工作;

9.负责学生评先评优工作;

10.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处分工作;

11.负责登记学生的合理诉求、信息上报和反馈等工作;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分团委书记工作职责:

1.负责书院团组织建设,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工作;

2.负责书院团的相关业务工作,做好团员证管理、团费收缴、发展新团员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、团的评优评先和违纪处分等工作;

3.负责做好对书院各团支部和团干部的业务指导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;

4.负责宣传执行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;

5.负责组织书院团员青年开展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活动;

6.负责大学生社会实践、青年志愿者公益等活动;

7.负责“互联网+”“挑战杯”等全国性竞赛组织工作;

8.负责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;

9.负责书院各类学生组织和骨干的教育管理与指导工作;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六)辅导员工作职责:

1.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品德,增强热爱教育事业的决心和信心,熟悉业务牢记职责,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。

2.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对学生要有爱心、耐心、细心、贴心,认真引导、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

3.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,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书院工作的建议,做好信息反馈,加强调查研究,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。及时发现问题,报告问题,解决问题。

4.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健康的生活习惯。

5.深入学生宿舍,熟悉书院学生的基本情况,与学生加强交流和沟通,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,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接待学生的来访,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。

6.负责学生文化建设,积极探索书院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,努力提升书院文化的层次和品位,营造良好的学生书院文化氛围。

7.负责楼层长、宿舍长的培养和指导工作。

8.负责责任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。随时注意楼内及周边安保情况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了解所辖楼层学生动态,做好宿舍巡查。

9.禁止非本宿舍人员进入学生寝室区域,对来访的家长或亲属要进行登记,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寝室区域。

10.建立宿舍财产登记制度和使用保管责任制度,发现非质量原因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赔偿,不能确定损坏者的责成使用人赔偿。书院内资产搬离书院楼的,需书院批准才可搬离。

11.协助学工办主任做好学生寝室内务、卫生、安全等常规工作的检查、整改和监督工作,认真做好寝室的评比工作,及时将宿舍管理出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系及辅导员。

12.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、宿舍长会议和楼层长会议等。

13.做好书院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工作,保持书院值班室整洁。
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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